向评价中的的“一视同仁”发问
(本文选自新思考网)日前,笔者曾看到某校教师评价校内干部的表格(表格内有“优秀”“称职”“基本称职”“不称职”“备注”等项目),发现一个看似平常实乃异常的现象:多数教师的选择,要么均是“优秀”,要么均是其他,有区别的很少,而且几乎看不到有什么“备注”,更有甚者,表格一律“留白”,选择“弃权”。而由统计结果得知,干部们最终“平分秋色”,难分伯仲。教师们“一视同仁”的“义举”,很耐人寻“问”。
其一,本校干部都很优秀吗?答日:不可能。即使都横刀立马,赤膊上阵,建功立业,恐怕还得分个功劳的三六九等。其二,本校干部都不称职吗?答日:也不可能。即使都是驽马在驾,颠簸而行,恐怕也有个瘸子里的将军。其三,教师们为何“一视同仁”、“不辨黑白”?答日:麻木不仁,集体无意识。如若一问二问的答案能禁得起推敲的话,那么第三个问题的答案,就要大打折扣了。由此再问,教师们真的是“集体无意识”吗?答日:个别教师确是“无意识”,不顾管理大局,不思民主权利,Et常工作得过且过,参政议政“麻木不仁”,对干部评价自然是大笔如椽,横扫千军,给干部个笑脸,都选“优秀”,或给干部个冷脸,都选“不称职”,或对任何干部均不表态,折叠一下,交个空表,也就在情理之中了。可多数教师决不能说是“麻木”和“无意识”。他们的“意识”主要表现在:评价干部的活动实是“作秀”,评了不公布结果,评了不能起推动作用。我们说,教师评价干部“一视同仁”的原因尚有其他,但“作秀说”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。
应当说,在学校干部的管理体制中,被干部直接管理的教师,最具有对干部事业心、责任感、领导力、贡献量的监督权和评判权,这种权利一旦被明智的学校领导所认同、所赋予,即可能在干部和教师的“互动”管理中发挥其切实的效力,否则,就有可能激起希望参与民主管理的教师们的疑虑和惰性。组织教师评价干部,其本身的确是一种权利赋予,但如果是害怕“曝光”,遮遮掩掩,对评价结果秘而不宣,对被评干部没有个说法,就不能不让教师产生一种“形式主义”的怀疑。所以,我们转而要问:其一,校方为何不可以公布评价结果?其二,校方为何不能使评价结果发挥推动作用?因亲疏好恶、工作矛盾等因素而产生不尽公正的评价是有可能的,但这种“不尽公正”正是我们要尽力克服的;能否在最大程度上克服它,正是考验学校领导领导力强弱的重要因素。如果学校领导真的是在努力推进公平管理,真的是在努力构建和谐校园,那就不要怕教师对自己不公正,相反来说,首先是要怕自己对教师不公正。教师群体更多地承载着“仁义礼”的美德,只要学校领导“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”,公道行事,教师即可对评价干部的工作有着最大程度的理解和配合。如果因为个人见解或一己之私而不愿、不敢、不屑公布评价结果,更不利用评价结果,两次三番,有雷无雨,教师当然要“我行我素”,敷衍塞责起来。没有意义的事情,做它何苦?
又是岁末年终了,又要开展各种考核评比了,在此我给各位学校领导建个议:你们不光要切实改革评价方式,及时分析评价结果、公布评价结果,还要使评价结果发挥它应有的“推动”作用。要以评价结果为一定的依据,褒扬先进,鞭策后进,或奖励,或惩戒,或当作晋职的“砝码”,或作为降格的“条件”;要建立教师评价干部的长效机制,在突出干部任职动态管理内容的同时,逐步使广大教师认识到自己的话语有“权力”,自己的看法有兑现,自己的权利有保障,从而营造民主管理的浓厚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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